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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7-11-15 09:37:57

  三、发展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

  (一)文艺演出

  4.充分发挥北京地区现有演出场所功能,挖掘单位内部有条件的演出场所面向社会开放,精心打造特色演出场所。重点完善和发展“一街两边”文艺演出带,即充分利用长安街沿线及周边区域的国家大剧院、人民大会堂、北京音乐厅、长安大戏院、保利剧院、中山公园音乐堂、首都剧场等演出场所;扶持梨园剧场、老舍茶馆、湖广会馆、天桥乐茶园、正乙祠戏楼、广德楼戏园等场所的特色艺术演出;支持工人体育馆、首都体育馆、朝阳公园、奥运村等场所的时尚演出;完善北京之夜剧场、崇文工人文化宫红剧场、朝阳剧场等场所的文化旅游演出,鼓励创办新颖的大型旅游文化演出。鼓励和支持城区特色剧场演出,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演出场所。继续推进西单剧场、北京大马戏场、吉祥戏院、中国木偶剧院、中和戏院、广和剧场、双井剧场的重建、新建和改造项目;积极扶持区县专业剧场和营业性大型露天演出场所建设。开发利用郊区(县)演出剧场,巩固和提升周末演出场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郊区(县)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支持演出场所实行院线制改革和国际标准9001认证工作,组建剧院院线管理公司。

  5.繁荣文艺创作,丰富首都舞台,继续大力弘扬京剧昆曲等民族特色艺术,积极发展各种艺术门类的剧目创作,提升交响乐、歌剧、芭蕾舞、话剧等艺术演出水平,鼓励流行音乐、现代歌舞、综艺表演等时尚演出;吸引海内外优秀文艺院团来京演出,支持各类国内艺术表演院团向海外拓展。重点扶持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北京京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方昆曲剧院等具有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鼓励和扶持艺术创作,推出一批优秀舞台剧目。

  6.深化经营性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支持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做强做大。支持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建设“木偶城堡”大型室内主题乐园,探索在北京和全国进行连锁经营;支持中国杂技团建设北京大马戏场。积极推进其他艺术院团内部机制改革,增强活力,改善服务。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艺术院团共同发展,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发挥北京演出行业协会的作用,培育发展各类演出经纪机构,扶持10家以上综合文艺演出机构。建立城市演出协作网,健全票务连锁服务网络,改善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7.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品牌,办好北京国际戏剧演出季、北京国际音乐演出季暨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舞蹈演出季、北京新年音乐会、“相约北京”等大型演出活动,提升文艺演出的国际化水平。办好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文化节日活动,传承光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办好奥林匹克文化节。支持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火炬传递等大型文化活动。利用奥运契机,举办各类文化创意活动。支持创办“北京国际木偶艺术节”,加强优秀演出项目的海外推广,探索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有效途径,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

  8.发挥资源优势,推进首都现代出版产业,重点发展出版物策划创意和市场交易两端,综合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设立“北京新闻出版版权创意成果奖”,完善现有出版物评奖和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审读、评估、鉴定、监测体系和网络出版监测体系。继续实施国家和市级出版物出版工程,继续实施精品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图书、报刊、音像等出版物品牌和知名出版企业,办好北京图书节、北京书市、北京互联网出版产业发展论坛、春秋两季国际版权展示会等品牌活动。支持办好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创办“中国阅读节”。支持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转企改制,优化业务结构和发行平台,使其建设成为首都一流全国知名的出版集团。加快推进首都出版创意和国民阅读促进中心的建设,将其建成一流的出版创意产业聚集区,重要的国民阅读促进基地。到2010年,形成40家期发行量达到25万份以上的品牌报刊,实现发行行业销售收入300亿元。

  9.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数字版权登记中心和版权资源中心、出版物信息处理和产业促进中心,重点建设国际版权贸易中心,构建发达的版权贸易和服务体系,推动版权输出和出版物出口。加强著作权立法和研究工作,实现出版管理和版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到2010年,实现输出版权数量翻一番的目标,提高民族作品在国际版权市场上的占有率。

  10.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出版物流通系统,发展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出版物网上销售等新型业态,推动企业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图书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完善的图书销售网络。加快推进北京图书大厦二期、中国文化遗产书店、北京图书音像文化城等网点建设;合理设置出版物发行网点,支持北京发行集团发展连锁经营业务,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加盟、特许等多种形式参与出版物连锁业务,支持城市地铁、邮政系统利用现有报刊零售网点发展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鼓励发展出版物连锁经营和网上书店。推进北京出版发行物流中心建设。

  11.支持印刷企业、复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鼓励发展数字印刷,大力发展包装装潢印刷、精品印刷、高档彩色印刷。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规划建设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通州、顺义为外环,朝阳、海淀为内环的双环印刷复制产业带,建设北京印刷复制业信息管理系统,使北京成为重要的国际印刷复制中心。到2010年,北京印刷产业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复制企业实现年产值5亿元。

  (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

  12.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内容产业,鼓励广播影视节目创作,推动生产制作和交易企业的聚集。重点建设以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为主的CBD广播影视产业集聚区。重点培育5个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年销售额达2亿元以上的大型影视制作企业,打造一批广播影视产业品牌。支持中国影视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广播影视节目创新,发挥电视剧在内容产业中的龙头作用,促进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动画制作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做好广播影视精品展播展映活动。构建广播影视节目营销网络,促进和扩大广播影视节目交流交易。

  13.着力提高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科技含量,推进广播影视制作、传输、播映、存储、交易及影视衍生产品开发等领域的数字化。积极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拓展数字广播电视业务,扩大宽带数据业务市场份额,推进付费广播电视发展,建立和拓展从节目制作、播出到传输、分配的广播电视产业链。积极发展移动电视和楼宇电视、户外大屏幕电视,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IP电视、视频点播等新兴业务,鼓励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制作和提供适合新兴媒体业务运营的节目和服务,培育和开发广播影视多样化、个性化消费市场。

  14.支持北京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推动电影院线制公平竞争和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和农村数字院线。加快屏幕建设和影院数字化进程,推动多厅影院建设。到2010年,全市实现电影屏幕比2006年翻一番,电影票房收入达到4亿元。

  (四)动漫游戏研发制作

  15.重点建设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核心,由中关村海淀园、石景山园、雍和园组成的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北京)发展基地。支持石景山区规划建设数字娱乐体验、竞技中心区,支持海淀区、东城区规划建设动漫游戏研发销售区,支持大兴区建设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扶持通州区三辰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发展。推进北京歌华创意产业中心、北京电视台北京动画制作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

  16.充分利用优秀民族文化资源,研发和制作具有民族性、原创性的动漫游戏产品。重视和加强历史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关注手机游戏、电视游戏等新兴产品市场的开拓。推动企业开发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通用引擎技术。加快发展民族动漫游戏产业,到2010年,培育5家年产值过亿元的大型动漫游戏企业,推动2至3家企业上市,推出游戏产品100种,年产值达到8亿元以上。

  17.利用北京地区有线网络和众多主流门户网站资源,构建完备的互联网游戏运行平台,设立动漫游戏产业信息和人才交流平台。推动企业开发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引擎、智能化人机交互、分布式计算等关键技术。设立北京市优秀国产动漫作品奖和优秀民族原创游戏作品奖。

  18.全面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北京市网络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大对网络文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政策扶持,培育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网络文化企业。支持市属重点网站、市属新闻媒体网站和文化类优秀网站开辟新兴增值业务。利用商业网站的优势,扩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发挥网络教育作用,推动建设学习型城市。引导风险投资、银行资本进入网络文化市场,探索国有文化资本投资网络平台的有效途径。支持互联网出版网站在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组织开展“网络文化精品”年度评奖活动。建立“北京市文化经典在线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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