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7〕4号)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7-11-06 15:58:43
附件1:
2005年12月31日之前我市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的企业名单
1、北京市新华书店密云县店
2、北京市怀柔新华书店
3、北京市顺义新华书店
4、北京市大兴新华书店
5、北京市昌平新华书店
6、北京市平谷新华书店
7、北京市房山新华书店
8、北京市燕山新华书店
9、北京市通州新华书店
10、北京市新华书店延庆县店
附件2:
宣传文化单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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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纳税所属期 |
企业户数 |
免税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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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 |
本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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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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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的电影拷贝 |
本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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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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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本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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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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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局应于每季度末20日内将本表上报市局流转税处。2006年度的有关情况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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