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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类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7-11-06 16:22:23
  

营业税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报社和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收取的“版面费”及类似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

  上述减免税项目不需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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