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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全方位建设文化产业强国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8-03-10 10:38:00
  韩国在遭遇亚洲金融风暴袭击后,重新认识文化产业,并将其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积极进行培育。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1999至2001年先后制订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步步为营,瞄准文化产业强国

  韩国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是:自2001年起,用5年时间把韩国文化产业产值在世界市场的份额由目前的l%增加到5%,成为世界五大文化产业强国之一。最终目标是把韩国建设成为2l世纪文化大国和知识经济强国。

  第一个《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从1999年到2003年分3步实施:第一阶段主要是在法律、资金、人才、组织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打基础;第二阶段重点发展外向型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第三阶段抓紧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形成集约化、规模化产业经营。通过5年计划的实施,构筑振兴文化产业的框架,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韩国文化产业振兴的基本战略是:1.集中力量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文化产品;2.重点培育战略性文化产业,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产业和重要项目;3.力争使国家扶持政策产生最大的整体实效。

  全方位着力,构筑文化产业前景

  为了振兴和发展文化产业,韩国在组织管理、资金支持、生产经营、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逐步加强机制建设,并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经销、出口实施系统性扶持。

  1.加强文化立法

  韩国政府非常重视文化产业的立法工作,于1999年首次制定了有关文化产业的综合性法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明确文化产业的定义,提出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为适应数字化信息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近两年还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暨游戏制品法》等作部分或全面修订,被废止或修改的内容达70%左右。

  2.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1994年,文化观光部首次设立“文化产业局”,主管文化产业。近年来,其职能不断加强,业务范围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各个方面。1999年,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通力合作,建立了各自下属的“游戏综合支援中心”(主管政策、规划等)、“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主管游戏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游戏技术开发中心”(主管游戏产业技术开发),形成合力,重点扶持游戏产业。文化观光部和产业资源部还分别设立“韩国卡通形象文化产业协会”(负责创作)、“韩国卡通形象产业协会”(负责市场开发),共同推动卡通形象业的发展。在电子图书、在线游戏等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领域,分别由信息通讯部主管基础技术开发,文化观光部负责应用技术开发。

  2000年“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成立,文化观光部长官(部长)任委员长,由15至20人组成。其中由国会常任委员会推荐2人,财政经济部、外交通商部、行政自治部、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企划预算处各委派1名次官(副部长),以及广播、电影、出版、音像、游戏等有关部门各有l名负责人参加。委员任期3年,可以连任。职责是制订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方向、发展计划及文化产业振兴基金运营方案,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

  文化观光部于2000年4月和12月先后设立“韩国工艺文化振兴园”和“文化产业支援中心”,2001年又将“文化产业支援中心”扩建为“文化产业振兴院”。由其全面负责文化产业的具体扶持工作,同时侧重音乐、动画、漫画和卡通形象产业的发展,并与原有的广播影像、电影、游戏等主管单位分工协作,推动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2002年7月文化观光部又决定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旨在避免业务重复,加强信息交流,将原来分散组织的活动“大型化”、“集中化”,提高工作的整体效果。

  韩国政府还于2000年投资60亿韩元 在釜山、光州、大田,2001年投资100亿韩元 在大邱、春川、富川、清州、全州,2002年在木浦、庆州和济州,分别建立了“文化产业支援中心”,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文化产业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技术交流、信息沟通等,推动文化产业在全国的均衡发展。此外,还有140多个由民间自发组织的社团组织,如“出版协同组合”、“游戏制作者协同组合”等,致力于各行业的自律和发展。

  3.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为了多渠道筹措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在经费上确保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振兴院2002年通过国家预算拨款、“投资组合”及专项基金共融资5000亿韩元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事业费,分别为文化创作和基础设施建设、营销和出口、人才培养投入1700亿、1870亿、1430亿韩元。

  与此同时,近年来韩国文化事业的财政预算不断增加,2000年首次突破国家总预算的l%,2001年又上调9.1%,进入“l兆韩元时代”,2003年达1兆1673亿韩元。随着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文化产业预算由1998年的16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亿元,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例由3.5%增长到约17.9%。

  国家还设立了多项专项基金,扶持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文艺振兴基金、文艺产业振兴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这是以动员社会资金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运作方式。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至2001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并计划以后每年通过“投资组合”至少融资1000亿韩元。2001年韩国电影振兴公社通过“电影专门投资组合”融资3000亿韩元,保障了电影事业的发展。

  此外,在完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方面,韩国政府可谓不遗余力。利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实行多种优惠政策。如:为重点发展的游戏、动画等风险企业,对进驻文化产业园区的单位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减少甚至免除其税务负担。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免除农田、山林、草场转让费和再造费,以及交通设施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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