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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全方位建设文化产业强国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8-03-10 10:38:00

  4.构筑集约化生产经营机制

  韩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的总体战略是,自2001至2010年的10年期间,全国共建10多个文化产业园区、10个传统文化产业园区、l至2个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全国文化产业链,旨在优化资源组合,发展集约经营,形成规模优势,提升研发生产能力和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

  《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规定,文化产业园区是产、学、研联姻,是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开发、技术训练、信息交流、生产制作的“集合体”。建设方针是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府支持,动员民间参与。计划2005年前共建成7个文化产业园区:大田(尖端影像、多媒体业)、清州(学习用游戏业)、春川(动画业)、富川(出版漫画业)、庆州(VR基础产业)、光州(设计、工艺、卡通形象业)、全州(数码影像、音像业)。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动工。此外还大规模建立“共同制作室”。由文化产业振兴院投资32亿韩元建立的“共同制作室”已于2002年10月挂牌,为那些热心文化产业,具有一定技术,但深受资金短缺困扰的中小企业提供长期、系统的扶持,改变过去一次性支持的做法。通过公平竞争,获准使用共同制作室的企业或个人,从产品的开发、制作,到所需资金和人力,可以得到多方面的支持。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韩国的文化产业孵化器。其功能主要包括4个方面:1)政府出资购置资金、技术密集型的文化产业生产资料(包括高新技术、大型仪器和办公用房等),由孵化器全面运作,以优惠的价格向企业出租,用以减轻中小企业的创业负担,同时也避免了由于大企业的盲目重复投资而造成的产业过热和经济泡沫的出现。2)进行国内外市场的调研,定期向企业提供海外市场动向,组织企业参加海外相关的销售和技术交流活动,并有偿提供市场开发咨询。3)利用政府出资,进行文化产业领域内的人才培养和再教育,并重点培养产业生产和市场营销的国际型人才。4)向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优惠。5年来,韩国政府每年拨出500亿至1000亿韩元的政府预置金,交由中标银行和产业孵化机构完全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向文化产业相关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本金按协商利率(每年由政府与银行和孵化机构协商确定,大致为贷款利率的1/3)每年交还政府,利息的剩余部分作为银行和孵化机构的资金运作收益。由呆、坏账造成贷款损失由银行和孵化机构承担。

  5.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2000至2005年韩国共需文化产业专门人才9.8万人,现缺口4万人。2002年以后,创作、企划、市场开发人才短缺问题更为突出。国家决定2000至2005年共投入2000多亿韩元,抓紧培养复合型人才,重点抓好电影、卡通、游戏、广播影像等产业的高级人才培养。同时,加强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扩大文化产业与纯艺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构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主要措施包括:

  1)完善人才管理系统。产、学、研联手,成立“CT产业人才培养委员会”,负责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协调等;设立“教育机构认证委员会”,对文化产业教育机构实行认证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和提供资金支持;建立文化产业专门人才数据库,自2002年9月至12月,已有学界、机关、企业的1000多名专家申请登录入库。

  2)加强院校培养。近年来,新建汉城游戏学院、全州文化产业大学、清江文化产业大学、大邱文化开发中心、网络信息学院、传统文化学校等。在一些大学开设了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共80余种,目前在校学生5000多人。汉城游戏学院2000年招收的第一批48名游戏开发专业学生已于2002年年底毕业。

  3)利用网络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培养。自2003年开展文化产业网络教学,计划到2006年共开设21个专业,培养4500名急需的实用性人才。由文化产业研究开发中心负责,通过产、学、研联合办学,培养特殊专业的教授级人才。

  4)加强专业资格培训。委托院校和企业开展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并正在逐步规范化。

  5)加强与外国的人才交流与合作。与美国、中国、日本等国家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选派人员出国研修,培养具有世界水准的专业人才。

  6.建立奖励机制

  国家在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基本上都有一套奖励措施。近两年尤其加大了对影像、游戏、动画、音乐等重点文化产业的奖励力度。其中,“国务总理奖”(大奖)为最高奖项,奖金1000万韩元;“文化观光部长官奖”(优秀奖)奖金500万韩元,“特别奖”奖金300万韩元。文化观光部在2003年把“大奖”升格为“总统奖”,提升了奖励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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