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的主要内容和发展目标
“创意产业”指“源于个人的创造力和技能并通过对知识产权加以开发、利用的具有创造财富和提供就业潜能的产业”,是世界进入以高新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时代所形成的一个崭新的产业。各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分类有所区别,但都将其视为对未来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具有重要贡献的经济增长领域。据2002年的统计(数字来源:新加坡的《创意产业发展战略报告书》),新加坡创意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约为48亿新元 ,从事创意产业的公司有8000多家,从业人员7.2万人。2002年9月,新加坡政府公布了“创意产业发展战略”报告书,开始为发展创意产业进行规划。新加坡将创意产业分成以下三部分内容:
文化艺术:涉及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学艺术、摄影艺术、手工艺、图书馆、博物馆、画廊、档案、拍卖、文物遗址、艺术表演场所、各种艺术节及其他艺术辅助事业等行业。
设计:涉及广告、建筑、网络和软件、制图、工业产品、时装、室内外装修等行业。
媒体:涉及广播(包括电台、电视台和有线广播)、数字媒体(包括软件和电脑服务)、电影和录像、唱片发行和媒体印刷等行业。
创意产业不但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同时也是推陈出新、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能够对经济产生广泛影响的产业。新加坡希望借助创意产业的活力和可持续性发展,推动新加坡创意经济的增长,最终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新加坡创意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将创意产业的增加值翻一番,即从目前全国GDP 3%的占有率提高到6%,并且树立起“新亚洲创意中心”(New Asia Creative Hub)的声誉。具体来说,就是与创意产业所涉及的三部分内容相对应,将新加坡打造成拥有众多高级创新人才和文化艺术精英的“文艺复兴城市”(Renaissance City),在工作、生活和娱乐等各方面都渗透着设计意识与创造力的“世界文化商业设计中心”(Global Cultural & Business Hub for the Design),立足于新加坡蓬勃的媒体发展环境同时又面向世界、具有很强辐射能力的“环球媒体城”(Global Media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