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引自世纪末的金融风暴,可是说是“以创意为基础的文化工业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引擎,创意的资本意义即将或正在超过金融资本”这样一个时代特征的直接诊释。其政策工具的应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带有东方国家的特点,值得其他亚洲国家学习借鉴。
金融风暴开启文化新契机
韩国自从 1990 年设立文化部时,即设有文化产业局,但只负责相关出版等事务,后来经过政府内部的改造整并,将有关文化、观光事务纳入成为文化观光部, 1997 年的金融风暴促使韩国政府开始改革,也开启了文化新契机,政府一方面大刀破斧的去整顿企业、金融界,另一方面把文化当成最重要的产业,不再只视为体闲的娱乐,而视为 21 世纪最重要的产业之一,由政府主导并全力支持。金大中总统曾在竞选时即提出要发展文化,并以提升文化经费到占国家预算 1% 为目标金大中政府执政后,因为金融危机,政府裁减各部会人员,但只有文化部门人员不减反增,文化总预算也逐年递增。 1998 年韩国政府的文化经费只有 4848 亿韩元,只占国家总预算之 0.62%,1998 年到 2002 年之间文化经费却逐年增加,到了 2002 年已经超过 1.2 兆韩元,文化预算突破政府总预算之 1.09% 。
文化产业局、《文化产业促进法》、产业振兴院
政府为了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设立了专属机构,文化产业局的设立即是为了提升国家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以政府的力量投入每项文化领域的基础设施,如动画、影视产品、出版品等,协助文化产业增加附加价值、打入国际市场、把人类资产转化成创意产业。韩国除了成立专属部门,还编有充裕的预算去执行,如 :1999 年通过《文化产业促进法》,明确“协助文化、娱乐、内容产业 ? 另成立“文化产业基金'夕,提供新创文化企业贷款。 1999 年的文化产业基金为 549 亿韩元,到 2002 年为 2329 亿韩元,四年间就增加了四倍,政府的这些动作使得相关产业在短期内达到快速的成长,如 : 游戏软件产业在 1998-2001 四年中成长一倍,韩国电影出口 (1995-2001) 六年成长 50 倍。
文化产业局附设有十二个附属机构,其中,文化产业振兴院是为了协助将创意文化内容衍生成文化产品的一个辅助机制,振兴院界定的产业项目有动画、音乐、卡通、电玩…等,以提供设备租借、投资、技术教育训练、协助发展国际行销策略、进行产业中长期计划的研究、并与其它国家、地区单位发展策略联盟的伙伴关系。
政策工具
韩国其政策工具及其成功的因素如下 :
1. 提供设备支持技术
政府提供设备给业者,只收取低廉的使用费,此项措施提高民间业者的研发能力,提高文化创意成为产业的可能性。如 : 韩国文化观光部是游戏事业的主管单位, 1999 年成立游戏推广中心,提供游戏产业所需的一切援助,业者只要负担非常低廉的费用即可使用此中心的设备。
2. 投入硬件基础的架设
金大中总统曾喊出 Cyber Korea 21 的口号,宽频是韩国政府主力发展的策略型产业,早于 1993 年即开放固网宽频硬件系统的架设,使得软件内容的开发可以很快的占有市场,得到广大商机。
3. 提供资金
政府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提供新创文化企业贷款,使得中小企业也能贷到资金,开始文化创意的研发生产,一反过去以大财团为主的经济生态,使文化产业的发展活泼多元起来,促进文化产业良性的发展。
4. 立法保障文化产业的发展
如 1999 年通过文化产业促进法,明订协助文化、娱乐、内容产业,并设立奖励措施吸引民间业者的投入。
5. 设立一系列的产业振兴院
1998 年成立游戏产业振兴中心 ( 壮大游戏软件产业 ) , IT 业振兴院 ( 壮大数字内容与软件 ) , 2001 年成立文化产业振兴院 ( 扶持动画、音乐、卡通 ) ,有七十多位员工,上百亿台币的年预算。
6. 充足的政府经费协助厂商
政府以充足的经费全力辅佐补助,从人才培育、研发、到生产后的国际行销推广等各个环节,如全额补助翻译与制作费,使文化产品国际化。
7. 推动手法周全细腻
政府对于全面辅助创意厂商的发展,采取许多有创意且细腻的作法,如运用国防替代役补救软件人才短缺的问题、补助厂商海外参展、播放广告等等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