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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2009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2009-05-12 09:54:13
  1、Q: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A:每个项目仅可以从三种资助方式中选取一种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材料,不能够同一项目申请多种资助方式。

 

  2、Q:今年申请项目的时间?

  A:2009年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2009年5月8日—5月28日,请项目单位注意掌握时间,申报截止日后,各受理单位将不再受理项目的申报。

 

  3、Q:申请项目补贴的项目,对项目单位的注册资本有何要求?

  A:项目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应低于100万元。

 

  4、Q:在京的中央企业是否通过区县进行申报?

  A:在京中央企业单位也应按单位工商登记住所所在区县属地申报。

 

  5、Q:申请项目的材料应该递交到哪里?

  A:项目申报单位于5月28日前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区县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市有关委办局负责本系统市级单位的项目申报受理。

 

  6、Q:我们去年申报了一个项目,但是没有获得资助,今年这一项目是否还可以申报?

  A:曾经申请过专项资金但是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今年可以申报,申报时应该按照今年公告的要求,将最新的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入今年的申报材料当中。

 

  7、Q:我们去年申报的一个项目获得了专项资金的资助(如:获贷款贴息),今年这一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其他方式的资助(如:申请奖励)?

  A: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已获得过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专项资金。但同一项目单位如果有新的、未获得过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可以进行申请。

 

  8、Q:项目材料必须由中介机构编制么?

  A:09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原则上不要求必须由中介机构进行编写,可以由申报单位自行编写,但应按照公告要求规范编写。对于编制申报材料经验不足的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咨询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此项工作。

 

  9、Q:哪些文件需要电子版材料?

  A: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材料有: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附件2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附件3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报告》附件4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附件5

  .《关于参与社会融资推介的声明》附件6

  及其它明确要求需要提供电子版材料的文件。

 

  10、Q:我单位有一个项目希望申请贷款贴息,在贴息的比例和额度上有什么要求呢?

  A: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贷款贴息,出台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可以参照此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11、Q:符合什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奖励?

  A:奖励是对于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项目,给予奖励。申请奖励的项目须在2007年、2008年内获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或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2、Q:在什么时间内获得的商业银行的贷款可以来申请贷款贴息?

  A: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应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8日期间获得贷款并已开始支付利息,贷款需用于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13、Q:对获得贷款的商业银行有什么要求?

  A: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贷款的银行应为在北京市正式注册的商业银行。

 

  14、Q:“有自筹经费及配套资金来源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相关证明材料”,请问需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A:项目单位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银行相关帐表等能够证明自筹经费及配套资金已经到位的材料。

 

  15、Q:申请项目补贴中有关于前置审批手续,请问什么是前置审批手续,所有项目都需要此手续么?

  A:前置审批手续,是指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某些项目在实施前应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手续。例如制作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应取得行政部门发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等。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是否应取得前置审批手续、需要取得哪些审批手续,应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如项目无需审批手续,请在申请报告书及申报表中也做出说明。

 

  16、Q:项目所属行业是否可以多选?

  A:项目所属行业为单选,只能选取其一。

 

  17、Q:申请项目补贴中资金报告编制要点“五、项目实施进度(包括资金到位情况、工作量及投资完成情况、预计完成时间等)”和“十、项目实施与进度计划安排。”都涉及到项目的实施进度,不知二者的区别何在?

  A:“五、项目实施进度”主要侧重在到现阶段已完成的部分,如已到位资金、已完成的工作量、正在进行中的步骤等。“十、项目实施与进度计划安排”则从项目整体情况表述,如预计完成时间、各阶段工作情况分配等,给出项目的计划安排。

 

  18、Q:项目单位及项目是否愿意社会资本介入并参与推介,是指什么意思?

  A:除申请专项资金外,项目单位及项目可参与社会融资的推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将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等,通过非专项资金评审的其他方式,引入适当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完成,实现社会融资。如项目单位及项目愿意参与社会融资推介,请填写附件6。

 

  19、Q:我们的项目很好,已经获得其他的政府资金认可和支持,想申请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可以吗?

  A:已享受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将不再重复支持。

 

  20、Q:我们有一个项目,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申请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么?

  A: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这类项目可申请其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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